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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务部 海关总署关于公布《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(2022年)》的公告

发布时间:2022-07-05 15:08:05 点击率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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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发布单位】外贸司
【发布文号】2021年第51号
【发文日期】2021年12月10日

 

  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》《货物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办法》《机电产品自动进口许可实施办法》等法律、行政法规和规章,现公布《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(2022年)》,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。商务部、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67号同时废止。

 

 

 

          商务部  海关总署

              2021年12月10日

 

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(2022年)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