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暂准进出境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

发布时间:2023-10-07 09:00:08 点击率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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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》
 
 
监管方式为“暂时进出货物”(代码2600)和“展览品”(代码2700)时,填报要求如下:
 
1.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暂时进出境货物管理办法》(海关总署令第233号,以下简称《管理办法》)第三条第一款所列项目,填报暂时进出境货物类别,如:暂进六,暂出九;
 
2.根据《管理办法》第十条规定,填报复运出境或者复运进境日期,期限应在货物进出境之日起6个月内,如:20180815前复运进境,20181020前复运出境;
 
3.根据《管理办法》第七条,向海关申请对有关货物是否属于暂时进出境货物进行审核确认的,填报《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暂时进出境货物审核确认书》编号,如:<ZS海关审核确认书编号>,其中英文为大写字母;无此项目的,无需填报。
上述内容依次填报,项目间用“/”分隔,前后均不加空格。
 
4.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申报货物复运进境或者复运出境的:
货物办理过延期的,根据《管理办法》填报《货物暂时进/出境延期办理单》的海关回执编号,如:<ZS海关回执编号>,其中英文为大写字母;无此项目的,无需填报。
 

 
暂时进出境货物暂进,征免:保证金/保函  监管方式:2600,征免性质:其他法定
暂时进出境货物出运后,修改原进口报关单征免:全免
暂时进出境货物暂进后留购,征免调整:照章征税  监管方式:一般贸易   征免性质:一般征税